Question:
在生物分析的已检测样本再分析ISR检测中,抽样是有推荐比例的,且要求2/3在偏差范围内。如果在试验中按照比例需要抽100个,有97个通过,3个超出范围,这个毋庸置疑ISR是通过的。但是否可以是:仅抽取97个,其中96个通过,1个未通过,但剩下3个需要单独再开一个分析批才能进行,此时前期已经完成的检测合格比例远远大于2/3,即使再补充的3例都是失败的也不影响ISR的通过结论,可以放弃剩余3例样本的检测?
Answer:
已检测样本再分析(ISR)作为各项指南中提出的明确要求在多个方面均有规定,如:适用场景、检测时间、样本数量、浓度、评估标准、失败处理等,故根据相关指南实验室应制定相应的SOP来规范检测过程中ISR的执行,建议在研究方案/研究计划中预先确定ISR样品选取的客观标准及分析计划。
在检测过程中,再分析样本的数量需严格遵循内部SOP 及分析计划的要求,全部再分析样本检测完成后对总体ISR结果进行评估,两者执行的顺序具备先后判断的逻辑关系,属于过程合规。
问题中描述的场景可归类为未完成全部ISR检测,应根据计划补充相应的例数,采用全部检测数据进行ISR结果的评估。如因样本稳定性等问题,导致无法补充相应检测,应记录为方案偏离,调查缺损的例数是否影响ISR样本浓度分布的全覆盖,并在分析报告中评估该缺损对试验有效性的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