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uestion:
临床试验使用word电子病历,不是医院的病例系统,而是单独用word写的,然后打印签字,这种做法是否可取?
Answer:
不可取,有下列风险:
1) 由于没有纳入医院病历系统,试验结束后这部分记录通常不与医院病历一起存档,病人关于临床试验的病史/病历是缺失的(病历不完整)
2) 有些慢性疾病,科室同时存在2 份病历,即医院常规病历和所谓的科研病历,不仅是重复劳动,而且2 份文件的内容很难做到一致。
3) 其他科室的医生不能参考这段病史,可能影响对病人的诊断和治疗, 如使用方案禁用的药等
4) 没有就如何修改病历记录做事先约定,因此修改存在随意性,如监查后再对病历进行修改并打印签字,造成病历与CRF中的数据不一致
5) 从CFDI核查的经验中也可以看到法规部门对试验记录的要求,溯源都是以HIS 为‘源’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