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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uestion:

FDA 的监管实践中,FDA 检查的对象和关注重点如何界定?该类检查通常是聚焦于特定申报项目或临床试验,还是可能扩展至被检机构的整体运营活动以及QMS?此外,哪些情形可能触发 FDA 开展相关检查?

Answer:

根据FDA 2025 12月发布的《生物研究监测检查(BIMO, Bioresearch Monitoring)流程与实践指南》,FDA 检查对象包括:所有参与或支持受FDA监管的研究并产生或者持有与申报相关数据的实体,包括申办方、CRO、临床研究机构及各类实验室(包括临床前GLP实验室,生物分析实验室、中心实验室等)等;

在检查范围和关注重点方面,检查既可以出于支持具体申报或研究而开展,也可以针对某一问题进行定向检查,同时在需要时可扩展为对被检查方整体运营活动和QMS的全面检查,检查内容涵盖研究实施、结果分析以及相关记录和电子信息系统,以评估试验参与者安全/试验动物的福利和数据质量和完整性;

FDA 检查在实施方式上可以采取预先通知(Preannounced)或不预先通知(Unannounced)的形式,具体取决于检查类型及是否可能因提前通知而影响检查效果。

触发FDA检查一般包括以下3个场景

  • 申请驱动型检查:与 NDA/BLA 等特定申报资料或上市申请直接相关,用于核查递交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

  • 周期性检查:针对持续开展活动的机构实施的常规检查;

  • 有因检查(for-cause):针对投诉或法定递交资料/报告(例如来自申办方或 IRB)中反映的潜在不合规或安全问题开展的检查。

参考文件:

FDA 2025 12月,《生物研究监测检查(BIMO, Bioresearch Monitoring)流程与实践指南》链接:Guidance for Industry- Processes and Practices Applicable to Bioresearch Monitoring Inspection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