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uestion:
当说明书提到‘长期大量用药可导致肝功能异常’,如果患者未长期大量用药,但出现肝功能异常,这种情况属于预期不良反应吗?
Answer:
《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》第四十三条指出,当药品不良反应的性质、严重程度、特征或结果与持有人药品说明书中的表述不符时,应当判定为非预期不良反应。药品说明书中提到“长期大量用药可导致肝功能异常”,这表明仅在特定用药条件下存在较高的肝功能异常风险。因此,如果患者未满足说明书中的“长期大量用药”条件却出现肝功能异常,该情况未被说明书明确涵盖,理论上应作为非预期不良反应进行收集和上报。
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
网站:http://www.cqaf.org
电子邮箱:Chinaqaforum@gmail.com
医药保健品网站|上海谷港建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