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uestion:
如何理解CRO与SMO在GCP中的职责(GCP 2020年第57号,第三十三条 (一))
Answer:
依据新版中国GCP,第十一条(八)“合同研究组织,指通过签订合同授权,执行申办者或者研究者在临床试验中的某些职责和任务的单位” 。通常我们讲的CRO 是指执行申办者某些职责和任务的单位;SMO是执行研究者某些职责和任务的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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