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uestion:
对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没有明确指向,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SUSAR,是向申办方所在省级还是哪个卫生健康主管部门?(GCP 2020年第57号,第四十八条 (一))
Answer:
SUSAR 按照E2B系统递交,不用单独递交卫生健康主管部门。
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
网站:http://www.cqaf.org
电子邮箱:Chinaqaforum@gmail.com
医药保健品网站|上海谷港建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