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uestion:
临床试验结束后,赠药的AE还需要收集吗?
Answer:
通常来说,产品的安全信息搜集需覆盖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。赠药分成两种情况:
(1)未上市的药物,可以参考《拓展性同情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2017年12月15日发布)和公司内部SOP要求执行。(征集意见稿尚未生效)
(2)已上市的药物,安全性信息收集遵守法规的要求,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(2019年8月27日生效),81号令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》(2011年5月4日生效),66号令《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》(2018年9月30日生效),131号令《关于发布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的通告》(2018年12月21日生效),GVP以及公司药物警戒部门的SOP要求。